·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政协概况 政协新闻 领导言论 专委工作 提案工作 建言献策 学习园地 委员风采 文史资料 机关建设
首页 >> 章程制度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县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2-13 作者: 字号:[ ]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县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57 号)、《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2〕28 号)和《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办发〔2022〕3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明确新时代全县政协工作的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推进全县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努力建设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建成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清江流域综合治理标杆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新时代政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协工作始终。县政协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县各级党委要把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为重大工作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坚持县委常委会会议每年听取县政协党组工作等情况汇报,研究政协重要事项,解决政协实际问题。将人民政协理论列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每届召开 1 次政协工作会议。完善协商于决策实施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工作机制,坚持在县委领导下县政府、县政协制定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制度。县政协机关列为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兼任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县政协重要会议活动,带头做党的统战工作,带头广交党外朋友。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积极参加政协协商议政活动。健全党政部门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政协专门(工作)委员会与党政部门对口联系机制,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视情况安排县政协领导同志列席;县政府在县政协常委会会议上通报半年和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在政协常委会会议上通报全年工作情况。县委办公室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要将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协工作的重要批示纳入督办范围。落实县政协组织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和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相关会议、阅读相关文件等规定。

  (二)始终强化政协党组政治责任。县政协党组要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对全县政协系统党组织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支持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完善县政协党组听取县政协机关党组党的建设情况汇报机制。加强县政协党组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全覆盖、党员委员对非党委员的联系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发挥好党组成员“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强化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常态化,建设“清廉政协”“清廉机关”,引导政协委员争当“清廉委员”。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

  (三)进一步提高政协党的建设质量。健全完善党对政协工作领导的组织体系,建立完善县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党员常委履职点评等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中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建言资政水平

  (四)完善协商议政格局。加强全体会议广泛协商、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议专题协商,完善专家协商、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协商形式,务实开展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县政协每年至少举行 1 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每季度举行 1 次重要协商活动。鼓励与周边县(市、区)政协之间联动协商,助推跨区域重大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探索有效形式,扩大政协委员参与协商的覆盖面。

  (五)提高协商议政质效。协商内容要在务实聚焦上下功夫,重点聚焦县委“12345”发展思路、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破解长阳加快发展面临的“六大难题”、七大农业产业链建设等,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确保协商前脑中有事、协商时口中有话、协商中心中有数。协商形式要在综合运用上下功夫,做到协商前统筹谋划、协商时有效开展、协商中有的放矢。协商成果要在跟踪问效上下功夫,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完善协商成果报送、办理、反馈机制,重点建议案、提案、调研报告办理落实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县政协常委会会议通报;提案工作要在县政协全会上报告。树立鲜明质量导向,完善协商议政质量评价办法,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助力县委和县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

  (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完善民主监督知情明政、协调落实、协商交流、办理反馈、权益保障等机制,尊重和保障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能时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县政协党组要把握协商式监督的定位,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形成年度民主监督计划草案,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丰富监督形式,完善专项监督、联合监督、特约监督员监督、委员参与党政督查监督等监督形式。注重围绕相关议题进行长期跟踪调研,开展专项民主监督。

  (七)提升经常性工作效能。严格提案立案标准,增加集体提案、委员联名提案比重,开展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双向评价”工作,规范重点提案遴选和督办工作。坚持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办和班子成员领办政协重点提案,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督办提案办理制度。完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跟踪问效机制。提高委员视察考察和调查研究质量。拓宽社情民意信息来源,提高信息决策参考价值。突出地域特色,加强文史资料征编工作,更好发挥文化凝聚人、引导人、鼓舞人、塑造人的作用。加快数字政协建设,构建网上履职新模式,让委员思想在线、智慧连线、联系不断线,探索推动“指尖上的协商民主”。

  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各界共识

  (八)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持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强化思想理论、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学习,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完善以县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包含主席会议和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委员讲堂、委员培训、在线学习、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覆盖全体委员的经常性学习制度体系。持续深化“书香政协”建设和委员读书活动,做强“书香政协‘夜学’悦读”品牌。

  (九)拓展思想政治引领渠道。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政协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健全专题学习与专题调研、专题协商相结合制度,把凝聚共识融入视察考察、调查研究、提案办理、协商议政、民主监督等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政协统战功能,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团结合作,加强与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及代表人士联系,畅通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意见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县政协党组成员同党外委员谈心谈话、主席会议成员走访看望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委员等制度。鼓励界别召集人同界别委员开展座谈交流。

  (十)更好联系服务界别群众。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积极投身“幸福长阳·共同缔造”活动,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了解和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引导政协委员助力乡村振兴、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健全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机制,加强与界别群众沟通交往,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积极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五、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提高委员履职能力

  (十一)优化队伍结构。完善委员产生机制,严格委员推荐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能力素质,持续优化委员结构,建设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协商能力强、能听取界别意见的委员队伍。充分体现政协组织的广泛性和人选在界别的代表性,立足实际适当提高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代表人士比例。完善委员增补机制,委员出现缺额时,应本着“退一进一”原则予以增补,增补委员人选原则上从退出委员所在界别人士中推荐,原则上一年增补一次。完善委员退出机制,对无故不履行职责,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委员身份不符行为的,及时约谈或函询,经提醒仍不改正的,责令其辞去委员。对违纪违法的委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十二)提升履职能力。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着力提升政协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增强协商本领。加强委员培训,制定培训规划,提高培训质量,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年度集中培训和分级分类培训相结合,确保届内至少轮训 1 遍。县委组织、县委统战部门协助做好有关培训工作。

  (十三)加强服务管理。健全委员履职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委员活动经费,政协工作经费列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协商议政会议和视察考察调研等活动,组织委员每年参加上述履职活动。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委员参加政协活动,委员履职成果应作为个人岗位竞聘和绩效考核依据。建立健全县政协常委提交履职报告制度。完善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健全委员履职评价、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考评内容,改进考评方式,重视对委员的政治评价,每年向县委组织部门、县委统战部门和委员推荐单位通报委员履职情况,并将其作为换届时继续提名的重要参考。

  六、夯实政协工作基层基础,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十四)优化政协机构设置。县政协机构要与上级政协有对应、可衔接。县政协专门(工作)委员会按规定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切实解决“一人一委”问题。县政协设立基层工作委员会,负责乡镇政协活动联络组的统筹协调和日常联络,组织引导基层开展协商。县政协办公室设立研究室及信息中心,承担调查研究、协商活动服务等工作。乡镇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协委员活动服务工作。乡镇党委每年至少 2 次研究政协委员活动相关工作。

  (十五)规范人员编制管理。按照“确保有人干事,确保有效履行职能”原则,合理核定县政协机关人员编制,配齐配强必要工作力量,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机关人员编制,切实解决县政协机关人员力量薄弱、干部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规范县政协机关行政编制管理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可使用原单位编制,也可在县政协机关单列管理。因年龄原因从党政部门转岗到县政协担任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可使用原单位编制。县政协可配备政协专职常委,不单独核定为政协机关领导职数。

  (十六)推动政协协商有效服务基层治理。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支持政协深入开展“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善于运用共同缔造理念、一线协商办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将“幸福长阳·共同缔造”与“一线协商·共同缔造”有机结合,组织委员积极参与,扎实做好“协商在一线”工作示范点建设,擦亮“协商在一线·聚力话长阳”工作品牌,有效服务基层治理。充分发挥乡镇政协活动联络组召集人头雁作用,每年开展一线协商活动不少于2次。

  (十七)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把政治坚定、经历比较丰富、善于合作共事、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县政协领导班子中,按规定配齐党外代表人士,不足的统筹安排。把政协干部的培养选拔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及时招录补充优秀干部到政协机关工作,推动政协机关干部年轻化。加大政协机关和党政部门之间干部交流使用力度,畅通进出渠道,注重选拔政协优秀干部到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岗位工作。

  (十八)大力建设模范机关。县委高度重视县政协自身建设,支持县政协高起点寻标、高标准对标、高要求达标、高水平创标,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极端负责、规范高效、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标准,深入开展模范政协机关建设活动,进一步提升机关专业化水平,提高机关政治能力、服务履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推动落实能力,使之成为对党忠诚的政治机关、依章履职的一流机关、务实担当的效能机关。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22 zx.changy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政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员会 版权所有
承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717-5322339 鄂ICP备2022007733号